近来,省环保厅举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施行发动暨训练视频会议,对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大气排放给出了清晰的排放规范,并呼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加强重视大气污染防治作业。
据悉,浙江省区域规范《化学合成类制药大气污染物排放规范》由省政府同意发布,于本年10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施行分两个阶段,新建项目本日施行,现有项目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规范》还规则了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或出产设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规范的施行与监督等相关规则。下一步,县环保局将严厉依照规范来监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