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经过发酵的办法发生抗生素或其他的活性成分,然后经过别离、纯化、精制等工序出产出药物的进程,按产品品种类型分为抗生素类、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其他类。其间,抗生素类依照化学结构又分为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多肽类和其他。
本规范施行之日前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批阅的发酵类制药出产企业或出产设备。
本规范施行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过批阅的新、改、扩建发酵类制药建设项目。
指出产设备或企业排放到企业法定边界外的废水量。包含与出产有直接或直接联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日子废物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废水等)。
4.1.1 现有企业自2009 年1 月1 日起至2010 年6 月30 日履行表1 规则的让水遭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
4.1.2 现有企业自2010 年7 月1 日起履行表2 规则的让水遭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
4.1.3 新建企业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履行表2 规则的让水遭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