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死刑履行命令,昨日,震惊全国、残杀8人的恶魔熊振林在随州被履行死刑。
在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先后将王万金、龙加富、丁永兰、张家国、徐海芳、閤光秀、朱德清、邹权硕等8人杀戮,后逃往武汉、海南等地。1月11日熊振林在武汉被警方捕获。
1月23日随州市检察院以熊振林涉嫌成心杀人罪向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月9日随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熊振林犯成心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熊振林提出上诉,以自己“能为社会作贡献”为由,恳求改判“死缓”。
省高级法院经开庭审理,于3月3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3月31日,最高法院作出刑事裁决,核准省高级法院的终审裁决,并于当日签发死刑履行命令。4月13日,随州市中级法院收到死刑履行命令。
昨日履行死刑前,履行人员对熊振林宣告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决和死刑履行命令。当问及熊振林有无遗言时,熊振林辩解自己“实质不坏,不是杀人恶魔”,杀人是因为自己“心里很苦”。但熊振林一起表明,自己做的事自己乐意承当职责,没有太多的惋惜。
熊振林还对我国惩罚准则提出主张,“从和谐社会变幻考虑,国家应废弃死刑”;对死刑履行方法提出要求,要求“用药物打针”,因为“用枪打很疼”。当问及对亲属有无遗言时,熊振林表明没有。
上午8时30分许,熊振林被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据介绍,押赴刑场途中,熊振林面部表情比较安静,但其双腿一直在轻轻颤栗。因为随州没有药物打针死刑的条件,履行人员对熊振林实施的仍然是枪决。(蔡早勤 刘丰 陈光友 杨尚安 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