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3月18日讯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烟酸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0年第36号)。决议对烟酸注射剂(包含烟酸注射液、注射用烟酸)说明书【不良反应】、【忌讳】、【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
国家药监局表明,一切烟酸注射剂出产企业均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照烟酸注射液和注射用烟酸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弥补请求,于2020年6月1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存案。
公告显现,修订内容触及药品标签的,应当同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同意内容共同。在弥补请求存案后9个月内对一切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替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