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零售药店康复出售“四类”药品并严厉执行实名信息挂号陈述准则的布告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赞同,现就全市零售药店康复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以下简称“四类”药品),并严厉执行购药人员实名信息挂号陈述准则布告如下:
二、到零售药店购买“四类”药品人员,有必要出示身份证或医保卡原件。零售药店人员应仔细查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身份证件,并经过“南通市四类药品挂号监管”小程序进行实名信息挂号,保证“四类”药品出售信息可追溯。
三、一切进入零售药店购药人员有必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丈量体温,全程标准佩带口罩。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邻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零售药店应严厉执行要点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职责,每日对店堂进行消杀,工作人员应严厉标准佩带口罩,装备测温枪、消毒液、口罩等必要防疫物资。
五、但凡经过自助售药机、互联网等线上渠道(包含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渠道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出售“四类”药品的,相关零售药店要核实、搜集购药人身份信息,在“南通市四类药品挂号监管”小程序实名信息挂号后,方可售卖“四类”药品。未经实名信息挂号,不得出售“四类”药品。
六、即日起,对全市零售药店展开全面监督查看,对不严厉执行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挂号陈述准则以及不严厉执行主体职责的,由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歇业整改;对情节严重形成损害结果的,从快从重从严查办,直至撤消相关证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七、对不严厉执行“四类”药品购买人员实名信息挂号陈述准则等违法违规行为,广阔市民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告发。